央廣網北京2月6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任夢巖 管昕)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春節假期,山西大同迎來了四面八方的游客。為了讓城市的夜晚更加明亮、溫暖,當地政府發出倡議:春節期間,大同古城內沿街商戶盡量延長營業時間,夜間開啟店鋪燈光,因夜間開啟燈光產生的額外電費,政府將予以補貼。然而,近日,卻有大同古城一店鋪因沒有執行“古城亮化倡議”,沒有在夜晚按要求開燈,被多名工作人員撬鎖進店將燈打開。事情的經過究竟如何?

 

工作人員:這不是通知你今天晚上要開著燈嗎?你不開一會兒我們就過來給你切開……

這出自一段大同古城東街一家店鋪的店長上傳至網絡的視頻。2月3日晚,店鋪關門后,沒有按照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的《古城亮化倡議書》要求,把室內外的燈都打開,被巡查人員發現。已經回家的店長不愿再趕回來開燈,十幾分鐘后,街道辦工作人員和城管一起將店門撬開后,開燈離去。

馬女士是該店鋪的合伙人,她向記者解釋,當時看店的店長和工作人員都是年輕人,接到開燈的電話后,雙方話趕話,就出現了不該出現的結果。

馬女士介紹:“晚上10點多了,我們下了班就回去了,把燈關了,就開了三個門前的燈,然后他們就說必須得都開。這大過年的已經回去了,又剛生了孩子還沒滿月,回去了再讓來,黑洞洞的就不想來了。另外我這一家沒開也不影響啥,就沒想多,說就不去了,對方肯定態度也不好,說‘你要是不來我們就給你開’。(我們這邊就)說‘你就開去’。結果沒誰能想到,人家就真的開了!

馬女士強調,當天夜里11點多,她接到了工作人員的電話,是她同意街道辦開鎖開燈,“人家給我打電話說沒開燈,我說那行了,你們進去開去,你們要能進去就開去吧。只要丟不了東西,我覺得這是一個小事兒!

馬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后第二天被破壞的門物業已經修好,店鋪也恢復了正常營業,她希望這件事趕緊過去。“是我們也有理,但是我們也不能得理不饒人。我們一定要配合市政府!

負責管理該店鋪的大同鼓樓東街物管中心李月琴通過文字向記者解釋:2月3日夜間,工作人員在巡檢過程中發現涉事店鋪仍未開啟店內照明,就撥通店長岳某電話,動員開燈遭到拒絕,隨后與商鋪實際經營者馬某聯系溝通,馬某同意綜合執法隊隊員采取措施進入店鋪開啟照明設備。當初確實在態度上、方法上有些武斷,第二天一早就和店長做了溝通解釋,派工作人員修復了損壞的門鎖,取得了店長的諒解。

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發布的《古城亮化倡議書》顯示,從1月27日至2月12日,也就是農歷臘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期間,每晚18時至次日6時,古城內各商業門店應確保室內燈光充足,同時門頭牌匾、廣告牌、LED電子屏以及燈籠也要全部點亮。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也發布了一份春節倡議,春節期間,大同古城內沿街商戶盡量延長營業時間,夜間開啟店鋪燈光,因夜間開啟燈光產生的額外電費,政府將予以補貼。

記者昨天聯系到大同古城內的多家商戶,他們均表示此前確實收到了社區的《古城亮化倡議書》,但從未聽說還會給電費補貼。

一家店鋪負責人賈先生(化名)告訴記者,收到倡議書當晚,他的店鋪關門后沒有開燈,也接到了相關部門要求通宵開燈的電話,他采取的是折中的辦法。在他看來這份倡議書并不是強制性規定。“給我們發了一個倡議書,就是通宵開燈,沒有補貼。首先人家發的是倡議,我沒有理解成硬性規定,象征性少開一點吧,走的時候給留了一盞。本身為了旅游,大家都做點貢獻也是應該的。”

大同古城商戶楊先生(化名)的店鋪,這幾天按照倡議書每晚都打開了室外門頭廣告牌燈。

商戶劉先生(化名)說,目前他的店面沒有執行通宵開燈。商戶們都擔心,通宵開燈會增加經營成本。

執行倡議延長開燈時間,是否能獲得補貼?如果不開燈,街道辦或是城管工作人員是否有權強制開燈?大同市城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據他了解,關于補貼事宜,目前還沒有細則。同時,大同市平城區古城街道辦事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最后這個事件核查完以后,肯定都有解決的措施的。反正我看倡議書應該是這個意思,具體咱們也得等!

編輯: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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