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經營活動中,一些商鋪為了自己的商品能更容易售出,往往會與一些“中間商”進行合作,拓展自己的銷售渠道,但這其中也伴隨著不小的風險。近日,文昌法院審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間商”賴賬后以各種理由進行拖延,法院依法快速判決獲點贊。

甲系文昌市某手機大賣場經營者,為個體工商戶,日常主營手機銷售與維修業務。2019年,甲與A達成合作,A從甲處批發手機轉手零售,以此賺取差價。雙方合作持續至2021年4月,經雙方對賬確認,A累計賒欠甲經營的手機大賣場貨款共計7萬余元。雙方商定,A應于2021年8月底前還清全部賒賬。然而,A僅在2021年9月償還5000元,剩余6萬余元貨款,其卻以種種理由拖延,至今未還。無奈之下,甲只能訴諸法律,向文昌法院提起訴訟,期望借助司法途徑討回這筆貨款。

案件受理后,A拒絕簽收法院郵寄送達的材料,企圖以拖延戰術延緩還款時間。面對此情形,文昌法院辦案團隊依據法律規定,依法對A進行留置送達,有效破除其拖延之舉,確保案件辦理流程得以順利推進。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綜合全案證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認定甲經營的手機大賣場與A之間已形成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法律關系。甲作為出賣人,已依約全面履行手機貨物交付義務;而A作為買受人,在雙方完成對賬結算后,按約定時間足額清償貨款系其核心合同義務。但經甲多次催告,A至今仍拖欠剩余貨款6萬余元,其行為嚴重違反合同全面履行原則與誠實信用原則。基于上述事實與法律依據,法院依法判決A應全額支付拖欠的手機貨款6萬余元,并承擔相應逾期還款利息。雙方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本案雖只是紛繁民事糾紛中的普通一例,卻如同一面明鏡,清晰映照出“誠信”在當今社會的重要性。法院以公正司法為筆,以嚴謹程序為墨,妥善審結此案,這不僅是對民眾合法權益的堅實捍衛,更是向全社會傳遞出守護公平正義的強烈信號,提升司法公信力,讓民眾對法治力量充滿信心。(林文泉)

編輯:蔡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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