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海南省財政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聯合在海口舉行政策解讀會,就新修訂的《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進行解讀及現場解答。
2024年5月,海南省出臺《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受到廣泛關注并取得積極成效。修訂后的《若干措施》在原有20條措施基礎上,優化了9條措施,新增了4條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獎補資金按季度兌現。
在新增措施方面,一是支持旅游演藝,對在瓊持續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藝項目,年度內演出場次不低于500場,年度觀眾人數不低于20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50%,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海南持續演出三年以上的旅游演藝項目,年度內演出場次不低于1000場,年度觀眾人數不低于40萬人次,且島外觀眾比例超過60%,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二是支持“影視+旅游”影視精品創作,對以海南自然風光、歷史和人文風情為背景,宣傳海南旅游文化形象并獲得國家廣電總局推優的影視作品,電視劇(動畫片)、網絡劇、網絡電影每部獎勵20萬元,網絡動畫片、網絡微短劇、網絡微電影、網絡紀錄片每部獎勵5萬元。三是支持開發長游程線路產品及引進市場化大型會議活動,激勵旅行社主體積極組織各類長線游、過夜游、“X+旅游”產品,延長旅游市場營銷線程和游客游程。四是支持開展淡季旅游景區引流活動,旨在通過財政補貼支持景區免門票活動,精準破解海南旅游淡季客流量不足、資源利用率低的難題。
同時,此次修訂對“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措施”“支持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措施”“支持高流量文博藝術大展措施”等9條原有措施進行優化調整,進一步放寬了申報條件、提高了獎勵標準、強化了政策可操作性。
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修訂過程中充分吸納行業反饋,聚焦經營主體關切,通過降低申報門檻、提高獎勵標準、細化支持方向,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下一步,海南將加速文體旅商展業態聯動,持續提升服務能級,歡迎更多企業和機構把握政策機遇,共同打造高品質消費產品。(劉曉惠)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