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等21個部門聯合印發《遼寧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結合遼寧實際,明確工作任務,為流動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增進流動兒童福祉。
據介紹,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將納入流動兒童監測摸排范圍。我省將通過完善流動兒童定期監測摸排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比對和數據共享,對重點關愛服務對象建立一人一檔,細化關愛保護措施,建立健全常態化幫扶機制。
聚焦完善公共服務措施,我省將落實教育保障政策,促進流動兒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兒園入園;加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力度,保障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高考政策。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充分考慮流動兒童實際需求,持續做好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服務工作,幫助流動兒童及其家庭掌握急救等基本衛生常識和技能,持續推動流動兒童持居住證在居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工作,保障流動殘疾兒童在居住地申請和享受康復救助。同時,分類加強流動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對于符合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境兒童條件的,按照相關政策及時納入保障;協助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家庭向戶籍地民政部門申請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好流動兒童臨時救助;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辦理殘疾人兩項補貼。對于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流動兒童家庭,要通過實物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保障流動兒童家庭基本住房權益。
聚焦加強關愛服務保障,我省明確要提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為有需求的流動兒童分類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務。加強精神文化生活服務,持續凈化網絡空間,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不斷優化穩崗就業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為流動兒童父母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創業指導等服務。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有針對性地為流動兒童提供服務,做好城市融入。
此外,我省還以清單的形式,細化明確了包括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在內的相關兒童群體的39項關愛服務內容,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有保障六個方面,確保流動兒童、留守兒童等群體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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